白呈明教授受聘担任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

作者:法学院 编辑:吴澜 时间:2016-03-07点击数:

 

225上午,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会议在陕西宾馆召开,我校法学院白呈明教授受聘担任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省委书记赵正永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建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制度、设立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我省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他强调,“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是荣誉、更是责任。要发挥好第三方机构功能,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提出意见,做好首批入额遴选工作,热情参与司法体制改革,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做出贡献。  据悉,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遴选法官、检察官;二是对高级别的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三是对法官、检察官严重违纪行为提出惩戒意见,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对违纪法官、检察官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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