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价值观的鲜明体现[作者:迟浩田]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06-09-22点击数:

社会主义道德观与价值观的鲜明体现
[ 作者:迟浩田    转贴自:人民日报》]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修养具有十分生动的战略意义和极为有力的推动作用,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到现阶段的一桩十分适时、非常必要的大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充分显示出它的巨大生命力和精神硕果。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之所以迭经磨难而不衰微,而且以它不竭的生命力不断得以发展,始终保持着优秀的文化传统和精神力量;尤其是当中国共产党诞生后,更以先进的思想指引前进的方向,极大地革新和发扬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内涵,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先进的思想道德观的高度体现。胡总书记所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就是全面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髓,发扬了中国共产党和一切志士仁人在前赴后继的革命斗争与建设中所奉行的价值观,可谓是高度概括、十分全面、意旨鲜明、易于理解,而且便于遵行和实践。

  荣与耻的对立,就是是与非,两种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鲜明对照。有荣就有耻,有是必有非,任何的事物往往都包含着两个方面,做人也有个做什么人的问题。思想道德的分水岭这边可能就是荣,那边就是耻,它提示与促使每个社会中人作出正确的选择。

  热爱祖国不仅是任何一个国民起码的品质,也是凡为公民应尽的义务。祖国有如伟大的母亲,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受益于她的恩泽。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祖国的命运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命运,祖国的繁荣强大是我们的骄傲,我们当然也应以自身所作的贡献来报效祖国。这里包括努力建设国家与保卫国家,使其在和平环境中进行建设而不受侵犯。相反,如果任何人作出背着祖国、危害国家利益的行径,当然是最为可耻的,理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

  作为国家民族的一分子,无论哪行哪业,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热诚地服务于社会,服务社会亦即“我为人人”。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热心公益,都是值得称道的。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一分子的美德之一,是做人的基本品性。相反,不顾人民的整体利益,与人民的正当愿望背道而驰,甚至践踏公益事业,当然就是背离最广大的人民的可耻行为。

  科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推进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它开启了人类向更广阔的空间,更灵智的思维的窗户。因此,我们每个人应以崇尚科学为荣;任何漠视科学乃至愚昧无知都是与人类进步相悖的,而贩卖伪科学并以此蛊惑群众欺骗舆论更为人们的良知所不容,应受到人类社会的谴责。

  劳动创造了世界,辛勤劳动以造福社会历来被视为人们的美德之一。中华民族更是以勤劳智慧著称于世界。无论社会发展到任何阶段,以自身的辛勤劳动而致富并为整个社会作出有益的贡献,始终是应予肯定和受到赞扬的;而任何形式的好逸恶劳甚至妄图不劳而获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可耻的。

  一个国家的发展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都离不开全体公民的集体意识以及在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团结互助。只有团结才有力量,只有互助才能使每个人感受到人们社会的温暖,造成一种健康、和谐的生存环境,是建立和谐美好社会之必需。相反,任何的极端自私乃至损人利己都会危害他人,有碍于和谐社会风气的形成。这样的人多了,负面的风气得不到有效的遏制,还可能造成整个民族的“一盘散沙”,其危害是很大的。

  诚实守信是公民应有的良好品性,具有这种品性是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面。不诚何以有信,无信则不能立身,它必然造成人际关系中的缺损。同样不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与此相对立的是,那种见利忘义、贪婪欺诈的行径是极为可卑的,必须坚决加以反对。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必要的法纪约束则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人们应以自觉遵守法纪作为一种道德的底线。而无视法纪、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可耻的,理应受到法律的正当干预,任何人不论其行业与“身份”,都要懂法、守法,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任何人不可做“法盲”,以“不懂”和无知而违法、犯法,同样是不可原谅的。

  艰苦奋斗是我们革命人民和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光荣传统。不论在困难时期和人民生活大为改善以致走上富裕道路的条件下,艰苦奋斗仍是必须坚持的可贵品质。它在人民革命战争中,是党和人民取得胜利的法宝;在和平建设中仍是取得辉煌成果的可靠保证。因此,我们始终应以保持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为荣,与艰苦奋斗相对立的是一味追求享受,甚至骄奢淫逸、腐化糜烂,对个人与社会都是十分有害的腐蚀剂,不仅与传统的道德背道而驰,而且历来为一切正直的人们所不齿。在大力提倡加强道德修养、净化社会风气的今天,更应在每个人头脑中清楚界定应有的是非观、善恶观和荣辱观。

  任何一个社会中人均应具有正当的荣誉感,它是与严于自律、肯于上进并努力为社会作出贡献并行的;而“知耻而后勇”,不知耻则无异于“心死”,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不知耻当是最大的悲哀。

  以上是对“八荣八耻”的初步理解,并就正于大家。

  (此文系作者为红旗出版社出版的《八荣八耻――中国书法名家作品手迹》所作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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