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作者:薛艳萍 时间:2016-03-19点击数:

    【摘要】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种反腐措施都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了局限性,尤其是制度反腐,不能从根本上有效遏制腐败。腐败现象的深层次根源是在思想、体制、机制、制度上,这些都是廉政文化建设层面的问题,遏制腐败需要进行廉政文化建设。

    【关键词】制度反腐  廉政文化  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执政60多年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的斗争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逐步完善,不断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时代的要求调整反腐倡廉的思路和策略,大体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一是运动反腐阶段,二是权力反腐阶段,三是制度反腐阶段。目前实行的“权力反腐”与“制度反腐”两轨并行的机制,对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反腐机制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反腐”还没有达到。

    制度反腐的新途径及其存在的问题

    制度反腐败就是要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腐败严重侵蚀着制度,腐败分子历来是利用我们制度的缝隙和漏洞而妄为的。腐败之风之所以屡禁不止,腐败分子之所以前“腐”后继,“与制度高度相关”。

    制度滞后。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用来有效地规范、约束人或组织的行为活动。但制度本身又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及时跟进实践中的新发展、新变化。一些腐败现象或问题在社会上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并且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我们有的制度还处在刚刚起草阶段或仍在摸索探讨之中。从1998年始到2002年,有16起被公开报道的高官违纪违法案件,平均潜伏期长达6.3年。就个体而言,个别腐败分子腐败潜伏期还更长,这些人违纪违法行为早在多年前就发生了,其腐败问题的败露,很多都不是在其权势最显赫的时候,查处有明显的滞后性。这说明我们的制度反应很迟钝。

    制度粗放。从理论上讲,中国现阶段对公职人员及其行使的公共权力的监督体系与制度不能说不健全,更不能说没有,如党内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立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等。但在现实中这些监督对一些人起不了什么作用,或者说腐败分子钻了体制不严密和监督不到位的空子。

    制度局限。在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为了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已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普遍存在“对下级制约多,对同级监督少;形式监督多,实质制约少;对个人制约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而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尽可能少地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干预社会公共资源,以避免公共权力的滥用,但在目前体制与形势下,一个政府应该控制多少公共资源以及对经济社会进行多大程度的干预,是由它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具体国情决定的,归根结底则是由生产力标准决定的。

    “硬制度”敌不过“软权力”。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了制度就好办了。从理论上来说,的确如此。但是,现实的情况又如何呢?往往是“有形的制度”敌不过“无形的家长制”,“硬制度”敌不过“软权力”。所谓领导干部的“爱好”,无非指的是贪官的贪欲,权力者的“爱好”一上来,一膨胀,一绝对化,什么制度、条例都不管用了。

    制度反腐与家长制的冲突。我国封建“家长制”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邓小平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①,因而权力的“个人化”、“绝对化”、“神圣化”的这个“传统”影响很深远。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对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所以没有能够完成”②。家长制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

    当我们匆忙进入社会转型后,整个社会忙于经济建设而忽视了对“家长制”的批判和清算,即使批判起来也是心有余悸,惟恐批过了头,惟恐又犯“右”的错误。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家长制”的发展,如果说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③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90年代它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④。这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具有“绝对权力”的“第一把手”腐败的社会大背景。所以,在当今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进程中一定要将反对使“权力绝对化”的“家长制”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综上所述,制度反腐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制度与反腐之间还存在着有效环节的缺失,如何在制度与反腐之间架起畅通的桥梁,如何使制度在反腐过程中成效显著,需要探索保证制度有效实行的机制。

    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凡是腐败案件较少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廉政文化建设搞得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我国反腐败斗争之所以艰难,关键在于缺少一种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在新世纪、新阶段,廉政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性。

    廉政文化可以遏制腐败文化的蔓延。廉政文化与腐败文化是相对而言的,拥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中华民族,廉政文化与腐败文化都有很多的历史积淀。

    腐败文化严重侵蚀着新中国的肌体,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一直处于腐败现象的“高发期”。江泽民同志也痛心地指出:“党风主流是好的,但腐败现象是严重的。”回顾建国以来的反腐战略和工作重点,先是强调惩治的重要性,后来又逐渐把预防战略的重要性提上日程,但惟独对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向全社会开展教育工作,没有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倡廉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建设廉政文化,就是要在社会各个群体中,培养和确立一种认同、支持廉洁从政的基本态度和行为方式,把廉洁从政的观念贯穿于所有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全过程,落实到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廉政文化可以营造廉洁从政的社会氛围。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大工程,这就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廉政文化。

    我国反腐败的艰难之处,正是缺少一种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反腐倡廉的深入进行,离不开廉政文化的坚强支持。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战略的一个独立支柱,如果没有廉政文化做基础,腐败现象被看做“正常现象”,那么反腐倡廉就很难做到被广大党员干部和其他社会成员认同,相关制度和监督举措就无法落到实处。如果没有一种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就没有一种良好的文化形态来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移风易俗,一些腐败行为就会成为一种得到认可的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渗透到一些人的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成为一些人的行为习惯。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耻贪崇廉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反腐倡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廉政文化本身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文化有先进、落后、腐朽之分。先进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它的作用是感染人、熏陶人。廉政文化作为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廉政建设方面集中而又具体的反映。廉政文化不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而且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着力构建新型的廉政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

    廉政文化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教育功能、监督功能、预防功能和熏陶功能,因此具有重要的治本功能。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御腐朽文化”。⑤

    廉政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凝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腐败现象的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的形象,广大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主要受害者,他们最痛恨、最反对腐败现象。党在新世纪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腐败现象的蔓延会成为制约这些任务实现的瓶颈。要想突破这个瓶颈,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达到洁净党的执政主体,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目的。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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