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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15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持续规范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稳步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管牢筑强网络舆论阵地,发挥校园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全校范围内新媒体平台开展2024年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各单位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指以学校(西安财经大学)或校内各单位(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班级等群团组织)建设、认证,含有“西安财经大学”等相关字样并作为公众传播平台运行的微信公众号、抖音、新浪微博、视频号、快手、哔哩哔哩、QQ校园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

二、备案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日

三、备案程序

已开通并运行的新媒体平台需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四、备案要求

1.各单位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对分管各类新媒体平台组织一次系统排查,全面、真实、准确摸底本单位新媒体使用情况,做到“应备全备”,并指定一名教工对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校内新媒体安全运行。

2.2024年已经备案登记过的新媒体平台不用重复报送;本次统一备案后新开通的新媒体平台,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登记。

3.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按照相关制度责令其注销账号。

4.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严格执行“一号一报备”原则,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212),电子版发送邮箱:xcb@mail.xaufe.edu.cn

西财大新媒体工作联络群(微信)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81556858


                                       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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