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持续规范我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稳步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管牢筑强网络舆论阵地,发挥校园新媒体在舆论引导、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全校范围内新媒体平台开展2024年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各单位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指以学校(西安财经大学)或校内各单位(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生班级等群团组织)建设、认证,含有“西安财经大学”等相关字样并作为公众传播平台运行的微信公众号、抖音、新浪微博、视频号、快手、哔哩哔哩、QQ校园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
二、备案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日
三、备案程序
已开通并运行的新媒体平台需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校园新媒体备案审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四、备案要求
1.各单位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对分管各类新媒体平台组织一次系统排查,全面、真实、准确摸底本单位新媒体使用情况,做到“应备全备”,并指定一名教工对新媒体平台进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校内新媒体安全运行。
2.2024年已经备案登记过的新媒体平台不用重复报送;本次统一备案后新开通的新媒体平台,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登记。
3.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逾期未办理者,学校将按照相关制度责令其注销账号。
4.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严格执行“一号一报备”原则,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212),电子版发送邮箱:xcb@mail.xaufe.edu.cn
西财大新媒体工作联络群(微信):
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81556858
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15日